摘要:為了應對地方債務日益增長的問題,我國政府明確提出,希望通過PPP模式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但是,已有研究和各國實踐表明,PPP模式對于地方政府債務可能產(chǎn)生兩種方向的影響,我國也鮮有學者從實證角度來探索PPP政策對于地方債務的實際效果。因此,為了評估PPP模式對于地方政府債務產(chǎn)生了何種效果,本文使用我國PPP項目數(shù)據(jù),基于政策文本構(gòu)建準實驗發(fā)現(xiàn),政府引入PPP模式未能降低地方債務水平,并且PPP項目資金規(guī)模與地方債務之間存在顯著正向關(guān)系。進一步對全國各省、直轄市及自治區(qū)的分類研究表明,短期內(nèi),浙江、陜西、北京和重慶等四省(直轄市)在頒布PPP政策之后,自身債務流量反而存在明顯上升;從長期來看,政府引入PPP模式也未能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地方政府債務不降反升,該結(jié)論在全國八個省份得到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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