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論文在討論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貧困緩解機理的基礎上,基于中國健康與營養(yǎng)調查(CHNS)的數據,以收入和熱量作為貧困線標準,利用倍差法(DID)對農戶參與新農合前后的貧困狀況進行了評估。研究發(fā)現:以熱量作為貧困線標準,參加新農合能使農戶陷入貧困的概率降低10.3%—12.3%;而以收入作為貧困線標準,則效果不明顯。新農合除了可以幫助農戶抵抗疾病沖擊、改善醫(yī)療服務質量之外,還可減少農戶的預防性儲蓄,增加當期消費從而改善其營養(yǎng)狀況。如果不采用熱量貧困線,而只通過收入貧困線來考察,就會掩蓋新農合政策在短期內改善農民福利、緩解農村貧困狀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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