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大理》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4-11-21 18:54:47 611人看過
《大理》雜志是一本在文化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中共大理市委宣傳部主管、大理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辦的期刊
《大理》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范圍:以探索大理文化、推廣大理旅游、講述大理故事為主題,包括大理文化、大理旅游、大理故事、大理自然環(huán)境等領域。
<二>稿件請按中文標題、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英文標題、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順序撰寫,用WORD軟件處理和打印。
<三>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左頂格編排,二、三級標題編號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四>圖、表分別連續(xù)編號,正文中須與之呼應,指示須清楚明白。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方正中的位置,表號表名應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五>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六>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七>來稿請附姓名、性別、岀生年月、供職機構、職稱、通信地址、郵編、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八>來稿在正文之外,請?zhí)峁╊}名、內容摘要 (300-500字)、關鍵詞 (3-5條)及其英譯
<九>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xù)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十>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十一>參考文獻: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對應處;詳細內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體著錄格式見附件。
該雜志旨在推動文化理論與實踐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為廣大文化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文化規(guī)律,服務文化實踐。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文化研究成果,促進文化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文化改革與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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