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聯系《金融法苑》雜志?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5-08-13 17:17:18 2159人看過
《金融法苑》雜志社聯系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益澤路2號。
雜志基本信息介紹
主編:彭冰
出版地區(qū):北京
雜志創(chuàng)刊于1998年,主要獲得過的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金融法苑》雜志文章特色介紹:
<一>如果是基金項目,請注明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和編號,基金項目需要附批準文件或任務書復印件。
<二>來稿文責自負,對因抄襲或涉密等侵犯他人版權或其他權利的,本刊不承擔連帶責任。
<三>正文統(tǒng)一使用Word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四>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chuàng)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五>圖的縱橫坐標上的物理量名稱、符號、單位、量值要表述齊全。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橫線,取消豎線。圖與表不要重復。
<六>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4篇,必須是公開發(fā)表且在文中確實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
<七>注釋:應與參考文獻予以區(qū)別,格式為作者名:《文章或書名》,載《期刊名》年份期數卷數,出版社,頁數。
<八>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九>論文責任者需清楚說明變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編輯部提交所有作者對增加或刪除某個作者表示同意的聲明以及單位證明,聲明內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對研究及論文的貢獻。
<十>來稿要求具有一定的學術原創(chuàng)性,系未公開發(fā)表過的論文(內部刊物發(fā)表除外),文稿必須為國內尚未公開發(fā)表的原稿,請勿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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