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國海員》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5-06-03 11:00:12 80人看過
《中國海員》雜志是一本在交通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主管、中遠海運船員管理有限公司主辦的期刊,創(chuàng)刊于1926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1005-9067,國內統(tǒng)一刊號 CN:31-1034/C。
《中國海員》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二>文中圖表要精選,應有圖序、圖題和表序、表題。插圖要求內容真實且標注明確,數據要與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簡潔,一般采用三線表。
<三>稿件自來稿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本刊對決定采用的稿件有權進行刪改。
<四>為便于聯系,來稿務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職務職稱、單位名稱、通訊地址、電話以及E-mail地址。
<五>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 7714-2015)。
<六>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七>引證的參考文獻限于公開發(fā)表的列入,并用單字母方式標示參考文獻引用論文的類型(專著M,論文集C,報紙N,期刊J,學位論文D,研究報告R,標準S,專利P,DB/OL-聯機網上的數據庫,其他Z)。
<八>原稿必須是在中外文正式刊物上未發(fā)表的論文。本刊嚴禁一稿多投、重復內容多次投稿、不同文種重復投稿。
<九>引言切忌與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釋;應與結語呼應,引言中提出的問題,結語中應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十>正文的層次標題應簡短明了,以15字為限,不用標點符號,其層次的劃分及編號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
該雜志旨在推動交通理論與實踐的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為廣大交通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交通規(guī)律,服務交通實踐。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交通研究成果,促進交通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交通改革與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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